# 職務犯罪新動向:加密資產成爲隱蔽利益輸送工具近期,一系列涉及加密資產的職務犯罪案件引發關注。這些案件揭示了加密貨幣正在成爲一種新型的利益輸送工具,爲犯罪分子提供了更隱蔽的手段。本文將分析幾起典型案例,探討加密時代職務犯罪的新特點。## 近期涉幣職務犯罪案例回顧### 證監會高官涉幣案近日,有關部門公布了一起涉及證監會高級官員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該官員被指濫用監管權力,在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業務拓展、軟硬件採購等方面爲他人謀取不當利益,並利用虛擬貨幣進行權錢交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官員的行爲可能構成受賄罪。受賄罪的立案標準通常爲3萬元,根據受賄金額的不同,量刑也有所區別。例如,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則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00萬元以上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北京1.4億元虛擬貨幣職務侵佔案2023年12月,北京檢察機關披露了一起涉及1.4億元的職務侵佔案。2020年至2021年間,某科技公司員工馮某利用職務便利,與他人共謀騙取公司服務商獎勵金1.4億餘元。犯罪分子隨後通過8個境外虛擬幣交易平台將贓款轉化爲虛擬幣,並利用"混幣器"混淆資金來源。部分贓款以人民幣形式流入犯罪分子控制的帳戶,部分則以虛擬幣形式被隱匿。案發後,馮某主動退還了92枚比特幣(約合6690萬元人民幣),總計追回贓款8900餘萬元。由於馮某並非國家工作人員,其行爲被認定爲職務侵佔罪。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相關部門修訂了職務犯罪立案追訴標準,將職務侵佔罪的立案標準從6萬元降低到3萬元,與受賄罪等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保持一致。## 涉幣職務犯罪案件的關鍵信息這些案例揭示了加密時代職務犯罪的一些新特點:1. 執法機關的偵查能力顯著提升。即使犯罪分子使用多個交易平台和混幣器,執法機關仍能追查資金流向。這表明,目前主流的混幣技術可能只能增加偵查難度,但無法完全阻止追查。2. 追回贓款仍largely取決於犯罪嫌疑人的配合。加密資產的特殊性使得追贓工作面臨挑戰。例如,如果犯罪所得被轉換爲穩定幣並由境外人員控制,執法機關可能只能凍結資金,而無法直接追繳。對於存儲在冷錢包中的BTC或ETH,甚至連凍結都難以實現。隨着加密資產市場的擴大和與傳統金融系統的融合,預計加密資產將在未來職務犯罪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這要求執法機關加強對加密資產的認知和技術能力建設。同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企業高管也應認識到,加密資產並非規避法律的萬能工具,不應心存僥幸觸碰法律紅線。
加密資產成爲職務犯罪新工具 監管能力提升仍面臨挑戰
職務犯罪新動向:加密資產成爲隱蔽利益輸送工具
近期,一系列涉及加密資產的職務犯罪案件引發關注。這些案件揭示了加密貨幣正在成爲一種新型的利益輸送工具,爲犯罪分子提供了更隱蔽的手段。本文將分析幾起典型案例,探討加密時代職務犯罪的新特點。
近期涉幣職務犯罪案例回顧
證監會高官涉幣案
近日,有關部門公布了一起涉及證監會高級官員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該官員被指濫用監管權力,在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業務拓展、軟硬件採購等方面爲他人謀取不當利益,並利用虛擬貨幣進行權錢交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官員的行爲可能構成受賄罪。受賄罪的立案標準通常爲3萬元,根據受賄金額的不同,量刑也有所區別。例如,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則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00萬元以上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北京1.4億元虛擬貨幣職務侵佔案
2023年12月,北京檢察機關披露了一起涉及1.4億元的職務侵佔案。2020年至2021年間,某科技公司員工馮某利用職務便利,與他人共謀騙取公司服務商獎勵金1.4億餘元。
犯罪分子隨後通過8個境外虛擬幣交易平台將贓款轉化爲虛擬幣,並利用"混幣器"混淆資金來源。部分贓款以人民幣形式流入犯罪分子控制的帳戶,部分則以虛擬幣形式被隱匿。
案發後,馮某主動退還了92枚比特幣(約合6690萬元人民幣),總計追回贓款8900餘萬元。由於馮某並非國家工作人員,其行爲被認定爲職務侵佔罪。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相關部門修訂了職務犯罪立案追訴標準,將職務侵佔罪的立案標準從6萬元降低到3萬元,與受賄罪等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保持一致。
涉幣職務犯罪案件的關鍵信息
這些案例揭示了加密時代職務犯罪的一些新特點:
執法機關的偵查能力顯著提升。即使犯罪分子使用多個交易平台和混幣器,執法機關仍能追查資金流向。這表明,目前主流的混幣技術可能只能增加偵查難度,但無法完全阻止追查。
追回贓款仍largely取決於犯罪嫌疑人的配合。加密資產的特殊性使得追贓工作面臨挑戰。例如,如果犯罪所得被轉換爲穩定幣並由境外人員控制,執法機關可能只能凍結資金,而無法直接追繳。對於存儲在冷錢包中的BTC或ETH,甚至連凍結都難以實現。
隨着加密資產市場的擴大和與傳統金融系統的融合,預計加密資產將在未來職務犯罪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這要求執法機關加強對加密資產的認知和技術能力建設。同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企業高管也應認識到,加密資產並非規避法律的萬能工具,不應心存僥幸觸碰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