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e廣場 #Gate品牌蓝创作挑战# 💙
用Gate品牌藍,描繪你的無限可能!
📅 活動時間
2025年8月11日 — 8月20日
🎯 活動玩法
1. 在 Gate廣場 發布原創內容(圖片 / 視頻 / 手繪 / 數字創作等),需包含 Gate品牌藍 或 Gate Logo 元素。
2. 帖子標題或正文必須包含標籤: #Gate品牌蓝创作挑战# 。
3. 內容中需附上一句對Gate的祝福或寄語(例如:“祝Gate交易所越辦越好,藍色永恆!”)。
4. 內容需爲原創且符合社區規範,禁止抄襲或搬運。
🎁 獎勵設置
一等獎(1名):Gate × Redbull 聯名賽車拼裝套裝
二等獎(3名):Gate品牌衛衣
三等獎(5名):Gate品牌足球
備注:若無法郵寄,將統一替換爲合約體驗券:一等獎 $200、二等獎 $100、三等獎 $50。
🏆 評選規則
官方將綜合以下維度評分:
創意表現(40%):主題契合度、創意獨特性
內容質量(30%):畫面精美度、敘述完整性
社區互動度(30%):點讚、評論及轉發等數據
虛擬貨幣交易所案件審判實錄:法庭爭議與程序爭議
一場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法庭審判
昨晚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在法庭上參與一場審判,感覺頗有意思,忍不住想記錄下來。
特別聲明:本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對號入座。
案件背景
某日,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的項目團隊在國內一線城市舉辦路演活動時,突然被警方抓捕,全員被押送至某五線城市看守所。
該交易所被指控涉嫌犯罪的原因是,平台上的一個模塊被當地公安認定爲以虛擬貨幣爲投注的賭博遊戲。
但這個模塊是否涉賭存在很大爭議:
辯方認爲,用戶投入多少幣,平台就立即返還相應數量的幣到用戶帳戶,根本不存在虧損可能,無法構成賭博。
控方則簡單粗暴地認爲,既然認定是賭博遊戲就是賭博遊戲,你們在筆錄中不是已經承認了嗎?(據說最初做筆錄時,所有人都遭受了毆打)
由於涉賭認定存在重大爭議,全體被告人拒絕認罪。案件經過檢察院兩次退回偵查,兩次開庭,所有人已被羈押一年多,終於等來了一審法院的最後一次開庭。
因爲被告人較多,每次開庭都安排在法院最大的法庭,被告人、律師、法官、公訴人、法警加起來有三十多人,場面頗爲壯觀。
庭審實錄
舉證質證環節
這是第三次開庭,律師們發現公訴人換了新面孔。
法官就位後宣布開庭,公訴人開始念稿。
念完後,辯護人問:"法官,公訴人爲何與前兩次不同?這是什麼情況?"
法官愣了一下,回答說:"哦,我現在告訴各位辯護人,他們確實是我們這裏的檢察官。"
公訴人出示了將被告人所有虛擬貨幣變賣的人民幣財物扣押清單。
辯護人指出:"未經法院判決,不應處置當事人虛擬貨幣!這些幣是否涉案違法所得還未確定,公安處置行爲程序違法!"
法官問公訴人對辯護人的說法有何意見,公訴人回答:"沒有。"
法庭辯論環節
法官宣布進入法庭辯論階段,請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
公訴人對着起訴書讀了2分鍾就結束了。
接着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持續約1個小時。但在此過程中,審判長和兩邊的同事有說有笑,談笑風生。辯護人忍不住提醒審判長認真聽,審判長瞬間失去笑容,狠狠瞪了辯護人一眼。
辯護人發表完意見後,法官詢問是否需要新一輪辯護。
公訴人立即回答:"不需要!"
法官隨即宣布:"好的,法庭辯論到此結束!"
宣判結果
一年多後,第三次開庭結束,終於等來一審宣判。
查看判決書,發現所有人的刑期都比檢察院求刑的刑期減半甚至更低。這算是有效辯護的結果,但辯護人認爲仍對被告人不公,決定上訴。
仔細研讀判決書發現,雖然洋洋灑灑幾十頁,但大多是照抄被告人在公安偵查階段的口供,沒有多少實質內容。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判決書中居然出現了"本院認爲,xx交易所提供虛擬貨幣永續合約交易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的表述。但本案交易所根本不存在永續合約模塊,之前也從未有人提到過。這可能是法官無腦復制粘貼其他判決書內容所致。
另外,雖然公安在抓捕當事人後立即轉移並變賣了其所有虛擬貨幣,但判決書對這些幣是否爲涉案財物、應如何定性卻只字未提,僅稱涉案款物已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辦案感悟
作爲律師,我深知對當事人和家屬而言,刑事案件無小案。被指控涉嫌刑事犯罪甚至刑拘,會給任何家庭帶來巨大精神壓力。若被刑拘者是家庭主要勞動力,或需上交巨額違法所得,家庭還將面臨經濟和精神的雙重壓力。
刑法作爲對人最嚴厲的懲罰,其訴訟流程應當嚴肅嚴謹。具體體現在:
偵查機關辦案和取證應當合規,不應"逐利性"辦案,不應以有罪推定角度做筆錄,更不應屈打成招。
檢察院決定移送法院時,應負責審查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而非因已處置涉案財物就認定有罪;不應因"本地涉賭案件判刑都很重"就重判;不應認爲"逮捕的案子都要判刑"。
法院審判時,認定是否構罪的標準應是"定罪量刑事實有證據證明;證據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綜合全案證據排除合理懷疑",而非"檢察官也認定構罪就要判有罪","判無罪會打擊兄弟單位"或"判無罪當事人可申請國家賠償"。
雖然律師、檢察官、法官在刑事案件中角色不同,但都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法律正確實施。若當事人無罪,當還其清白;若有罪,則確保公正裁決。
然而,本案辦理過程中,我不禁想起那句頗具爭議的"國家不允許媽媽輸",不禁感到深深的遺憾。